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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崧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获得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

日期:2022-06-18

2022年6月17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崧盛股份”,证券代码: 30100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

崧盛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9,435万元,主要用于崧盛股份总部产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崧盛股份自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立足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稳定可靠的LED驱动电源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海内外户外照明、植物照明、工业照明、景观亮化、智慧照明等主流市场应用领域。

信达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勤勉的职业操守,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合伙人易明辉律师、杨阳律师和何凌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