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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全面注册制——中国资本市场展望》论坛

日期:2023-08-30
1993年,中国的证券市场在萌芽中稳步发展。这一年的4月,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证券市场最早的基础性法规文件。这一年,《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继创刊。同样是这一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发布《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迎来了“合伙制”时代。1993年8月13日,在南中国最具活力的深圳经济特区,信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历经三十年的跌宕磨砺,信达律师事务所已经成长为一家在全国证券、投资法律领域享有盛名的律师事务所。



2023年8月13日,信达律师事务所成立30周年之际,在深圳举办了《全面注册制——中国资本市场展望》论坛,本次论坛也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的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制改革3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本次论坛上,来自多个领域的重量级嘉宾与在场的500余名与会者一起,围绕全面注册制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展开了深入探讨。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郑伟鹤表示,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各方对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制度规则总体认同,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功能作用明显提升,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发行人、中介机构合规诚信意识逐步增强,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更趋完善。郑伟鹤还对注册制下的发行审核制度中涉及的行业限制、科创属性、市场化程度、中介机构责任等热点话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郑伟鹤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地区业务负责人、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潘志兵表示,目前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制度安排已经基本定型,全面注册制改革有利于统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统筹推进基础制度改革,统筹抓好证监会自身建设。


潘志兵

德勤中国内地专业技术主管合伙人、中注协首批资深会员俞善敖表示,在认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时,应当仅限于其工作范围和专业领域,在公平合理区分相关机构责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过错的性质和情节,体现“过罚相当”和公平原则。


俞善敖

清华大学教授、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慈蕴表示,公司法与证券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对于资本市场的发行制度,一些基础性的规则依赖于公司法的现代化,公司法的现代化将助力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的推行。


朱慈蕴

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研究处处长兼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秘书长何音表示,全面注册制改革与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创新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仲裁作为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具有独特优势。


何音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曾玓表示,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面临着新常态、新机遇,全面注册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形成更加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曾玓

面对全面注册制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本次论坛的东道主、信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天慧律师认为,发行人律师是守护市场公平公正的第一道把关者,在全面注册制的情形下,发行人律师应该持续学习和研究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企业所在行业及其业务的学习与研究,结合发行人的商业实质,提供专业、严谨、个性化的法律规范方案。


魏天慧

正如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本次成立30周年纪念论坛上所强调的,“匠心三十载,蓄势再启航”。站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潮头,信达律师将继续根植粤港澳大湾区,放眼全球,坚守“以信为本、立己达人”的执业理念,传承卓越、开拓创新,以专业力量陪伴客户成长,继续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