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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劲松
律师
深圳总所
  • 电话:(86 755) 8826 5288
  • 传真:(86 755) 8826 5537
  • 邮箱: ouyangjinsong@shujin.cn
  • 工作语言 : 中文

专业领域

工作经历

2000年7月—2006年9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2006年 9月—2013年 4月,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013年7月,深圳市信利佳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
2013年7月—2017年 6月,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实习和执业律师
2017年 6月—2021年9月,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1年9月至今,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客户及代表案例

主要客户:


1. 金地朗悦酒店

2. 香港僕厚控股有限公司

3. 厦门盛福明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香港渔京公司

6. 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

7. 深圳市鼎胜投资有限公司

8. 北京华美煜力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9. 康美药业股份公司

10. 新瑞鹏宠物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案例:


1. 某医学专家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取得了不起诉的结果;

2. 某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取得了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

3. 某大型中港合资食品企业涉嫌走私废物案件,该案受到海关总署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关注,经过卓有成效的辩护工作,在侦查阶段成功促使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4. 某公司走私废物案件(建国以来涉案固体废物数量最大),一审阶段成功为客户争取到大幅度从轻处理的结果;

5. 深圳某信息网络公司高管涉嫌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成功促使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说服检察机关接受了以法益修复为核心的合规不起诉方案,协助客户成功地通过了检察机关的合规考察,争取到了合规不起诉的良好效果,帮助客户度过了刑事危机;

6. 某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案件,成功为子公司化解刑事风险和行政风险,达到了客户不影响上市公司融资的目标;

7. 某上市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在内的3名自然人被行政监管机关以实施内幕交易行为拟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中,经过卓有成效的申辩工作,促使监管机构作出事实不成立,决定结案的处理结果;

8. 某集团下属子公司涉及公安部督办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经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成功洗脱了涉案嫌疑,消除了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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